公共電視得來不易,豈可不珍惜
    1996-1997之間,立法院為了要不要設立公共電視,鬧得不可開交。當時 我擔任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負責推動公共電視法,絞盡了腦汁,說服各黨委員一起來支持,甚至動員了李遠哲院長、孫運璿院長來聲援。到了院會最後一天,挑燈夜戰,劍拔弩張,竟然奇蹟般地三讀通過,這就是公視痛苦的誕生過程。
    經過了九年,我從旁觀察公視的發展,雖然收視情況還不很理想,但至少沒有沾染到商業台灑狗血的劣行。我也注意到,過去幾次選舉開票報導中,公視並沒有像大部分電視台一樣用灌票欺騙觀眾。換句話說,公視新聞也許不夠刺激,但至少沒有違反媒體專業倫理。


華視公共化是改善媒體環境的轉機


    現在電子媒體競爭激烈,大家都用失火與搶劫來刺激觀眾,用假消息與假民意來欺騙人民,不但已喪失新聞工作者的格調,甚至也腐蝕了民主的基石。每次聽到什麼捍衛新聞自由的言論,我心裡就罵:「你們根本不夠格談新聞自由」。
     但我相信,台灣總有一天會走回正軌。公共電視以及少數還不同流合污的媒體,可能就是那隱藏的種子。
    最近看到華視要公共化,又聽說華視與公視的新聞部要整合,我心裡高興。公共媒體影響力的擴大,可以促成媒體早點正常化。台灣一定有一大群忍耐很久了的觀眾,正在等待一個公正、可靠又好看的電視新聞出現。華視公共化也許是個轉機。


轉機後面躲著一個危機


    但最近收到幾位公視記者傳來的資料,讓我嚇了一跳。沒想到轉機後面 躲著一個巨大的危機。說不定華視公共化不成,公視反而非公共化了。
    原來根據公視經理部門的規劃,公視新聞部與華視新聞部合併後,竟然 還設置一個「業配組」,也就是作「置入性行銷新聞」的。翻譯成白話,就是拿客戶的錢,替客戶將他的宣傳用假新聞的方式播出。
    目前的電視充滿了這樣的置入性行銷。只要付錢,政治人物就可上綜藝 節目,吃透透節目就會說那家餐廳多棒。老實說,只要不是新聞性節目,我並不太在乎。但新聞節目涉及民主政治的正常運轉,如果也這樣操作,破壞人民瞭解事實真相的權利,就太嚴重了,根本應該立法禁止。
    我相信公視新聞以往並無置入性行銷。華視新聞則跟其他台一樣,有。那麼,兩個新聞部合併後,是華視公共化?還是公視華視化呢? 根據公視經理部門的說法,將來合併後跑來的新聞,將分配到公視與華視分別播出。置入性行銷新聞不會在公視播,只放在華視播。 如果是這樣,那要華視公共化做什麼?


華視新聞不應該有置入性行銷的理由



1. 違反公共化的初衷
    不要以為『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 13條只要求公視監督華視 『兒童節目時段,不得插播廣告』(第3款)及『節目、廣告,不得為政黨或宗教團體宣傳』(第4款),因此在『非兒童節節目』放入『非政黨或宗教團體』的置入性行銷就沒關係。請注意同條文第 7款,公視還必須負責『維護媒體專業自主』呢。因為拿錢就播放不真實的假新聞,難道不違反媒體專業自主嗎?


2. 違反新聞最基本的規範
    公視法不允許出賣新聞的真實性,難道廣電法就容許嗎?置入性行銷新聞所以如此盛行,根本就違反了媒體最基本的規範,世界各國的電視媒體,不管是公共電視還是商業電視,那一家敢這樣做?那一個記者做了這樣的假新聞,捫心自問而能不愧疚的?公共電視不應該做,難道只是法律問題,而不是因為社會責任感與專業自尊嗎?華視一旦公共化了,難道不應該遵守這個最基本的規範嗎?舉個難聽的例子,前幾年病死豬肉橫行,大家只相信台糖的絕對可靠。難道那一天台糖民營化了,就可以賣病死豬肉了嗎?置入性行銷新聞就是那見不得人的病死豬肉。公共電視得到大家的信任,難道公共化的華視不也應該如此嗎?


3. 將會拖垮公視
    公視好不容易培養出一批有專業自尊的記者,這些都是將來媒體革新的種 子。現在卻告訴他們,製作置入性行銷的假新聞沒關係,只要分開來播放就可以。翻譯成白話就是:『作弊沒關係,只要不要被法律逮到』。這是在敗壞記者的道德,毀了公視的名節。


捍衛公共媒體理念


    公視經理部門出此下策,也許是基於華視必須自負盈虧的壓力。但超商不能為了賺錢而賣死豬肉,學生為了畢業而作弊,此理之至明。公共化了的華視,就是要在公共化的條件下經營。何況,華視沒有公視那麼大的限制,可以做廣告,戲劇,綜藝節目也比較活潑,沒有道理鑽法律的漏洞。
    事情應該還有挽救的餘地。我相信公視董事會還不瞭解此一方案的細節及可能的影響。我希望,也相信作為公視法捍衛者的董事會能夠在深入瞭解之後, 要求經理部門作適當的修正。
    如果公視法再修法,我會主張放寬對公視作廣告的限制,可以像美國PBS一樣,只要不宣傳產品,可以播出贊助企業的名字,但絕對要禁止置入性行銷。 另外,必須將捍衛公共電視的理念當作經理階層適任的基本條件。

(完)




p.s. 有位公視主管來函說明:陳副總與新聞部同仁座談時「的確就業配、廣告、置入性行銷等問題」討論,但規劃中的新聞部組織架構裡,並無「業配組」的名稱。
    我的看法是,「業配組」不在新聞部當然比較不會那麼難看,但這是技術問題而已。公視─華視目前正在規劃置入性行銷新聞是無法否認的事實,並不會因為是透過放在業務部的白手套而增加一點點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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