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阿扁被判無期徒刑,嚇了一跳
阿扁有錯,但罪不及此         心中的判決

在道德上,他對不起支持者
鉅額政治獻金匯到國外,犯了綠營大忌
在政治上,他對不起台灣人
家庭成員的金錢操作,讓總統之名蒙羞
每個人心中都已經有自己的裁決 

但在法律上是否有罪?
我一直在等法院根據證據的判決
看到判決書,卻大失所望

         錯誤的判決

我本來預期國務機要費案應是輕罪
不管法條如何,本質上都跟特別費案相近
同一個法官,匪夷所思地
用宋律判馬無罪,用心證判扁無期
對比太大了,很難說服我 

我本來以為有問題的政治獻金案,反而無罪
人民心中都有把模糊卻可靠的尺
扁的政治獻金如果是兩三億,大家不會在意
但如果是傳說中的幾十億,連我都覺得不對
只是不知道,是道德,政治,還是法律的罪

李扁連馬申報的競選經費,顯然都非實情
政治獻金的使用是否公私不分,都有疑問
法官不敢打開潘朵拉之盒,反而令我懷疑

至於龍潭案,若有對價證據,判無期也沒話說
法官判卄年,卻只根據對總統職權的自由心證
固然貪污罪很難舉證,貪官逍遙法外令人扼腕
但豈可因為氣餒,就引古書痛罵一頓來定罪?

         過猶不及的判決

因此,我無法接受的
不是無期徒刑本身
而是判決理由不對

可能重罪的龍潭案,法官找不到證據
卻以有爭議的案子,來發洩他的憤怒
林德訓與馬永成,沒有拿錢被判重罪
洩漏了以憤怒與仇恨辦案的蛛絲馬跡

程序理由都不對卻判重罪,綠營當然無法接受
但請問,如果判五年,大家還會覺得不公嗎?
如果,判決完全無罪,大家心裡又會怎麼想?
道德規範隨著社會發展,不斷變動
在人民心中形成的那把尺,才是真正的判決
法律的判決,過猶不及,恐怕都會引起爭議

 
        歷史的判決

歷史是無情的
三十年後回頭來看扁案
可能會完全不一樣

如果所有藍綠政客,都因而警惕
昨是今非,不再遊走法律邊緣
如果所有法官,對類似的貪瀆案件
不分藍綠,都用一樣的高標準
那麼阿扁就會成為,從混沌到法治
台灣祭壇上的最後犧牲

但馬案的對比,仍難平悠悠之口
國務機要費案,勢必在二審翻案
阿扁有罪無罪,應看其他的案子
即使翻案,一審的震撼仍足警惕

         真正的判決

政客揚言抗爭到底,不知是真是假
但我保證,那樣的抗爭,不但不會贏
反而會鞏固,對馬英九失望的支持者

禪宗問,牛車不動,該打牛車還是該打牛?
扁案被司法不公所困,該救扁還是救司法?
答案很清楚

要徹底改革司法
必先打破一黨獨大,遏止民主倒退
必先贏得,2012立委以及總統選舉
綠營就必須跨越扁案
而不是,被扁案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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